“守护公交安全”,不该只有“公交司机”

2019-06-28 08:52:57 来源:互联网 编辑:李强

  近日,浙江浦江年仅16岁的王嫣,因见义勇为及时制止乘客抢夺方向盘,从而获得了该省首笔“守护公交安全奖”(6月27日 中国新闻网)

  近年来,个别乘客视公交车为私家车,想停就停,当此非正当意愿得不到满足后,这些任性的乘客,对公交司机非打及骂,更有甚者直接抢夺方向盘,从而造成了一系列安全事故,让现代城市蒙羞,也让守护公交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焦点。

  守护公交安全,无疑是公交司机职责所在,理应热情服务,把握好方向盘,将车开好开稳,为众乘客提供放心之旅;然面对个别任性乘客,公交司机却往往显得“势单力薄”,有心无力,实难确保公众之出行安全。

  为此,一些公交公司在投入上很下功夫,或设置隔离栏,或配备安全员等,虽说这些举措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,在某种程度,有利于任性乘客对驾驶的干扰,但终归不是治本之策,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
  公交安全,事关每位乘客的安危,故众乘客理当参与其中,共同呵护公交安全;而这种参与,既需社会的倡导与引领,更需建立相应的制度来保障;浙江省推出的“守护公交安全奖”,不仅有助于调动乘客维护公交安全,更表明了一种积极态度,为引领乘客参与提供了制度支撑。

  乘客主动、有序维护“公交安全”,既能让“司机”不再感到“孤军奋战”,受到精神上支持,也能让任性之乘客感到压力,让其及时“悬崖勒马”,收敛过激之行为,从而有效地避免因“乘客任性”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。

  现实中,个别乘客尤其是老年乘客之所以“任性”,因众乘客“无动于衷”,误导了任性者;让这些任性者,从骨子里认定自我的要求与行为,是正确的,误将众人“冷漠”当作了大家对其言语的默认与支持。

  见义勇为,本是社会美德,却不知从何时起,这种美德开始消退,“事不关已、高高挂起”成为了社会常态;此不良状态的形成,固然原因是多样的,但不可否认与社会对“正义之举”缺乏应有的制度支持,是分不开的。

  守护公交安全,不仅众乘客出行之需要,更彰显着社会文明与进步,符合整个社会利益;而要让“见义勇为”者不断涌现,除将“任性者绳之以法外,还当建立健全相应制度,来支撑正义行为,保护其参与维护公交安全之积极性。

  其一、媒体要及时报道“王嫣”式的勇敢者,并旗帜鲜明地支持其壮举,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,让全社会明确“守护公交安全”不仅仅是公交司机的责任,每名乘客都当参与者,而不该再当旁观者,从而自觉将此份责任承担起来。

  其二、运用法治手段,宏扬“正能量”。法律是人们行为之准则,也是指导行为的方向标;对因“见义勇为”导致的问题,法律与制度要及时为之排忧解难,提供强有力的支持;切莫让勇敢者“流血又流泪”,让其蒙受“不明之冤”,从而引导更多乘客参与到“守护公交安全”之中。

  其三,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,对“个别任性者”不可心慈手软,要依法严惩之。面对那些个人愿望至上、无视公众利益者,法律不该“沉默无语”,而当及时亮剑,加快立法进程,完善相关规定,做到有法必依,增加违法成本,让其受到必要的惩罚。

  守护公交安全,是一项长期任务,唯有众乘客的积极参与,给“公交司机”以强有力地支持,方能让城市公交更加平安,让我们城市窗口始终洋溢着文明与和谐。(尚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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