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娃高烧妈请假被拒”,莫让制度失“温度”

2019-01-15 08:52:48 来源:科普网 编辑:风云

  9个月大的孩子发烧42度,妈妈向单位请事假遭到主管拒绝,要按旷工处理。近日,一则哺乳期女性的“维权”信息在大连本地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。(1月14日半岛晨报)

见面怜清瘦,呼儿问苦辛。孩子不仅是爱情之结晶,更是母亲的心头肉,爱孩子天经地义。九个月在的婴儿,时值哺乳期,生命本就脆弱,且还发着高烧,准许其回家以尽母亲之责,理所当然。

  人是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,不会从天而降,需要众多母亲“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”与细心呵护,方能逐步长大成人,变成劳动者;公司经营者也好,主管也罢,其成长过程无不包含着“母亲”长时间的辛劳。

 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,企业要生存与发展也不易;为确保其正常运转,理当制定相应制度,向管理要效益;作为从业者,理应以公司利益为重,遵守公司规则,用行动来维护公司利益,为公司排忧解难。

  向管理要效益,几乎是每家企业的口号。但向管理要效益,并不代表其制度只维护公司的利益,一味排斥职工合法利益;只有将公司利益与从业者利益兼顾起来,这样有“温度”的制度,方能让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。

  正处哺乳期,幼小的生命理当得到格外的关爱;人心同然,面对“高烧中的婴儿”,竟不准其回家照料,显然是不明智之举,如此制度与管理,折射出的显然是制度缺乏应有的“温度”。

  嗷嗷待哺的孩子,不仅是家庭的希望,更承载了国家与民族的未来,准许“母亲”请假照顾“高烧婴儿”,正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;而该公司的断然拒绝,折射出的不仅是管理的冷漠,也是此公司制度缺乏“人性”。

  试想,一边是高烧不退的心头肉,一边是工作,作为母亲,还有何心思工作?再者,其它职工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想法;虽强调公司制度,却失去了更多的人心,反不利于公司的持久发展,二者相比,无疑是得不偿失。

  再者,我国相关法律早就对此作出过明文规定,要求切实保护女职工有生育权;如此冷漠的举措,明显也背离了相关法律精神;此事一经媒体曝光,引起社会强烈指责,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。

  企业要生存,需要制度;如果企业制度没有了“温度”,则比没有制度更可怕;不但侵犯了从业母亲的合法权益,危及孩子的生命与健康,也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,最终也会伤及公司自身形象。

 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,企业获得社会的认可,是企业发展的必备品质;当此品质失去后,众消费者也会因其“冷漠”、“没人性”,从而远离其提供的商品与服务,对其敬而远之,一旦失去了消费者,不说发展,就是生在,也会步履艰难。

  当代中国,正昂首阔步迈向新时代,新时代理应充满着进步与文明的味道;保护女职工的生育权利,无疑则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元素;保护它,就是在保护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,就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输送着劳动者。

  “娃高烧请假被拒”,看似小事,然小事不小,其危害不可小觑;因此还需企业经营者,更新观念,切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;更需劳动保护部门及时介入,将“母亲”从业者的权益切实保护好,还社会以更进步与文明。(尚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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