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互评定工资发放比例”,错不在“互评”

2019-05-27 15:12:31 来源:互联网 编辑:风云

  近日,西安一台球店为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,采用员工互评的方式,确定工资发放比例;此举不但“员工”认为背后有“猫腻”还引发争议。(5月26日 华商网)

  向管理要效率,企业要生存、发展,需不断加强对员工的管理,以激发其积极性与创造性;要强化管理,自然就需有相应的考核方法,奖勤罚懒、奖优罚劣,打破“铁饭碗”与“大锅饭”,故对员工业绩进行考核,无可厚非。

 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,企业考核也不断创新,“员工互评”逐步引入;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“员工互评”更具无疑是一种好的评价方法,能有效化解“老板与员工之间矛盾”,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企业精神。

  相对于“老板评价”,更能真实反映员工的“工作态度与业绩”,有利于遏制“投机取巧”等歪风邪气,激发员工“积极性”,营造出“讲业绩”、“比奉献”的企业环境,从而为企业的不断发展增添新的活力。

  然面对如此好的考核方式得出的结果,“员工”觉得背后有“猫腻”,并不认同;就是笔者也感到有些“不对劲”,总觉得“有些欠妥”;冷静思之,不是“员工互评”不对,而是以“互评”方式确定“工资发放比例”不妥。

  以“员工互评”方式,确定工资发放比例,由员工相互“打分”,看似民主、公平,最终结果难免会有员工得分不足100分,也就是说,无法领到应领工资的“全额”;对企业而言,能减少人力支出,对员工则不是好事。

  工资者,劳动之报酬也。只要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,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,理应获得事先约定的“全额工资”,而对此再进行考核,显然是“劳民伤财”“多此一举”,干了不该干的事,为企业科学发展埋下隐患。

  现代企业管理,当以人为本,充分尊重员工,视员工为“主人”,不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,夯实企业持续发展之根基;开展“员工互评工发放比例”,虽体现了上述精神,却偏离了企业对员工考核评价之正确方向。

  对员工劳动业绩,进行考核,虽势在必行,但如果偏离了正确方向,用错了地方,其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。不仅于无形中“刻扣”了员工的工资,让其经济利益受损,不但达不到提高积极性功效,反而还制约其积极性的发挥,甚至还可能导致人心丧失。

  “员工互评工资发放比例”,显然是个别企业,打着“民主管理”旗号,虽得一时之利,却不利“长足发展”,损人不利已;还望企业深入反思,重树以人为本理念,将好方法用对“地方”,真正调动员工之积极性、创造性,为企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。

  当然要对此类现象,有关部门也当高度重视,不可容忍其横行肆虐,当主动履行职责,亮剑执法,敲响警钟,将“员工”的合法权益维护好,助力于和谐劳资关系之形成,从而有效增强劳动者幸福感与获得感。

  好钢用在刀刃上,“互评”没错,错在用错了地方。为此,有关部门、员工,还需以不同方式共同说“不”,持续给力,方能将这些企业管理中的“任性”之举,稳步清除,还员工以良好的工作环境。(尚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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