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“副市长身兼46职”不能止于撤销机构

2019-01-14 16:16:15 来源:互联网 编辑:风云

  日前,一则关于“江苏徐州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王剑锋职务调整通知”受到广泛关注。通知显示,该干部一人身兼46个议事协调机构领导职务,其中组长17个、副组长24个、总指挥1个、主任1个、副主任3个。徐州官方回应称,这些机构都是临时性的,是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而设立,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,不增加编制和经费,不涉及干部职级,在达到期限或预定条件时予以撤销。(1月13日《新京报》)

  虽说机构将“过期作废”,但诸多职务集于一人之身,还是产生了不小的舆论漩涡。然而,其暴露的症候并不鲜见,检索江苏省多地政府网站,议事协调机构普遍过百,不少领导兼职近半百的现象由来已久。有领导干部大吐苦水,议事协调机构众多已成为“文山会海”之源。

  凡事都有一个度的问题。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》就曾明确规定,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,为特定工作设立的应明确撤销条件、期限。这其中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,就是议事协调机构可以有,但必须严格控制,不能任其泛滥。早在2014年,上述新闻的发生地徐州市就曾一口气撤销过1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。现在,该市的常务副市长又需要身兼46个议事协调机构的职务,这是否说明,此类机构又到了该“消肿”的地步?

  前段时间,云南80后拟提拔处级的“白发干部”走红网络,就曾经引发不少人对基层工作现状的讨论。总体来看,我们的党员干部大多数是尽心尽责的,呵护好各级干事创业的热情,需要以更高效的制度设计、更有力的制度保障,让想干事者干成事。值得关注的是,徐州官方回应中提到,要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,开展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。希望这样的清理,能让更多人轻装上阵,让政府更好发挥应有作用。

  从根本而言,要解决“领导小组”泛滥的问题,关键不是裁撤多少领导小组,而是要搞清楚政府的权责清单,搞清楚政府管理的边界在哪。这当然很重要,同时还有几点必不可少:一是厘清各单位的职责,明确权限,提高工作效率和主观能动性,不要什么事情都寄希望于“领导出面”;二是畅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渠道,加强协作、形成合力;三是破解“人治困境”,简政放权,不再事无巨细“领导说了算”,而是要让制度说了算、主管部门说了算。

  作者:笑看风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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