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华、林安、刘平、李世美、刘兰(另案处理)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隐形眼镜“出老千”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近日,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后,依法对该案提起了公诉。
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,依法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,经审查查明:2017年8月底,被告人李华、林安、刘平、李世美、刘兰(另案处理)五人为了骗取他人财物纠集在一起,共谋在与他人打牌赌博时,通过佩戴特制的隐形眼镜查看牌上的隐形标记,掌握牌的花色和点数,用作弊的手段控制场上的输赢,骗取其他参赌人员的资金共同分配。随后五人共同出资,由李华购买四副具有隐形标记的麻将牌、查看标记的隐形眼镜等作案工具。2017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,李华、李世美、刘兰三人前往富顺县富世镇某茶坊,趁人不备,将茶坊经营者的麻将牌更换,把具有隐形标记的麻将牌放置在该厅的两台麻将机里。之后,从2017年9月初至2017年10月中旬,李华、林安、刘平、李世美、刘兰五人轮流到富顺县富世镇某茶坊,戴着隐形眼镜与被害人李英、林彬、林洪、李富、杨彬等五人打牌赌博,通过作弊赢钱的方式骗取五名被害人资金55000余元予以均分。
2017年10月31日,被告人李世美作案时被人当场挡获,后公安机关将其传唤到案;案发后,被告人李华、林安、刘平三人投案自首。四名被告人均未赔偿被害人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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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顺县人民检院莫顺艳 代传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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