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一名41岁的男子近期迎娶邻居11岁的女童为妻,并强调对方是真爱,「(女方)7岁的时候,我就很想娶她了」。虽然他承诺女孩满16岁以前不会与她同住甚至发生关系,但男子的二老婆无法接受这段荒谬的婚姻,将此事公诸于世,引发世界各国以及马来西亚政府的关注。
据当地媒体报导,阿玉一家人和哈密德是邻居,女方的父母亲曾经在哈密德家工作,因此往来甚密。在朝夕相处之下,哈密德竟对小小年纪的阿玉产生感情,「当她还是7岁的时候,我就很想娶她了」。
哈密德强调,阿玉的父母以及其他邻居都认为,阿玉嫁给他之后生活可以获得改善,因此十分赞同这门婚事,「大家都认为,阿玉嫁给我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,因为阿玉家里贫穷,根本没办法去上学」。
由于这门婚事在世界各国的讨论度非常高,因而惊动了马来西亚当地政府,目前此段婚姻已被大马政府判定无效,哈密德也需付出1800马来西亚令吉(约450美元)的罚款。